在刚刚结束的第二届“南都杯”中小学生非虚构作文大赛中,我校高二年级学生取得佳绩,共获得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5名,人气奖4名。
本次作文大赛征集了近万篇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小学生作品,通过90名中小学老师、校长的初评,选定了余篇入围作品。经由万人次的投票,锁定出篇“人气作品”,最后由专家组成的终审委员会评出各项奖项。
能够在本次作文大赛中取得佳绩,得益于高二年级语文老师的积极组织和精心指导。这些获奖学生通过对身边人、身边事的细腻观察、敏锐思考,以文字抒写世事变迁、家国变化,用真情感念亲故,用赤诚颂扬时代。在抚今追昔中,记录下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一段段难忘的情怀……
一等奖获得者:崔语桐
《中药缘》
高二8班崔语桐指导老师:王媛
记得母亲曾说,我就是泡在中药罐里长大的,自己的这条命也是中药给的。我倒是不太记得自己小时候有多么的体弱多病,但确乎是记得故乡的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大夫,还有那长年泡在药香中的小家。
父亲患有一种奇怪的风湿病。他不似别的患者发病时关节疼痛,不能动弹。他只是常在秋冬季节,关节附近长出一个小疙瘩,骚痒难忍。寻医多年,终于有位中医大夫将这罕见的病状确诊为风湿结节。那以后,家中一年四季药香不断。
自从父亲吃上了中药,便认准了中药的好:既能治病,又能补身,还能健体。从此,我便摆脱每次生病时打针的一刻之痛,而钻入了往后五六年的中药之“苦”。
当年曹大夫大概有五十来岁了吧,开着一家个体诊所,名气估计是挺大的——每次我去看病,那里都人满为患。记得第一次去他的诊所时,我一进门,就看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家,紧紧地握着曹大夫的手说:“曹大夫,您可真是个好人啊!我这病,在医院花了多少钱也没治好,一来您这儿,吃了几副药,就全好了!曹大夫,好人有好报,给我们治病,您也要注意身体,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后来我才知道,曹大夫看病,无论大病小病,一律十元,数年未变。
初见曹大夫,便听到了老人家对曹大夫说的话。从此,曹大夫在我心中就是位仁心医者,一个好人。
父亲也算是曹大夫的一个老病号了。轮到我的时候,曹大夫对我父亲点了点头,说:“你女儿?”然后便开始给我号脉。我看着曹大夫按在我手腕上的四根手指,像是四根烤焦了的又黑又粗的香肠,搭在我手腕上。正当我看着这四根“烤肠”浮想联翩时,曹大夫说:“换只手。”我慌忙将右手递给他,又开始偷偷打量上他的脸来。在儿时我的眼中,曹大夫的长相便就这样的使我忍俊不禁。他的脸型像块豆腐一样方方正正,却比豆腐黑了不知道多少个色调,两块肉片似的肥嗒嗒的嘴唇搭在鼻子下方,长像极有喜感,但却十分和蔼可亲。他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中药药材的香味,闻起来舒服极了。
“小姑娘身体不太好,要多吃蔬菜、水果啊!”曹大夫边为我开药,边对我和我父亲讲话,“崔老师,我给您女儿开了十副药,吃完了,准好!”
父亲一面道谢一面带我离开。我心中感到奇怪:“爸爸,我们不用在这里抓药吗?”医院看病,早就摸出了看病的套路,开完药不就是应该在这里抓药吗?
“曹大夫这里没开药房,我们需要上外面抓药。曹大夫真是个不多占百姓一分一毫的好人啊!”向来鲜少夸人的父亲如是讲道,着实使我惊奇。
长大后,当我明白什么是商人时,我才明白父亲的话的意思:曹大夫是个凭医技治病救人的医者,而不是从中牟利润的药品商人。
家中的药罐第一次为我煮药了……
家中又一次弥漫起熟悉的药香……
平日看父亲喝药,他总是咕咚咕咚地将药灌到肚子里,再咕咯咕咚地灌几口水,似是极容易的事情。每次都看得我跃跃欲试。
药好了。一碗满满的黑药汁放在了我面前。我学着父亲的样子想要咕咚咕咚地几口灌掉。我猛喝了一大口,立刻就吐了出来,一股苦味从舌尖蔓延至舌根,有几滴药进到胃里,引起轩然大波。我的胃开始翻江倒海。
“快点喝了!”父亲的脸上渐显怒色,大声地喝斥道。
我再也不敢接近那碗黑乎乎的令人恶心的玩意了。这一下可好,惹恼了我的父母。他们二人一人抓着我的手,一人把药往我嘴里灌。一项大工程在我的哭闹下终于是完成了。但从此,我最怕的事就是喝中药。
往后的日子里,母亲开始在中药中为我放入几颗冰糖。只是啊,冰糖的甜在嘴中与药汁的苦一交融,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汤药仍是给我留下满嘴的苦涩,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有几次我也想学着父亲几口就将药灌下去。可这真是太难了!每一口中药都使我胃里的东西向外涌。可我又不敢吐,因为每次吐出来,父母都会板起一张冰脸再为我熬上一碗中药。现在想起来,或许是因为我吐出来的药可都是费了的钱啊!
后来长大了一点,虽然内心对中药仍是十分抵触,但也明白了“良药苦口利于病”。但每次喝药时,也难免有种壮士断腕的豁出去的豪情。
曾有一段时间,我不肯让任何人看我喝药。每次准备喝药时,我总要将别人赶出客厅,一个人对付这难喝的家伙。几口中药几口水,几口中药几口水……后来母亲告诉我,每次我喝药时,她其实都趴在房间与客厅相连的一扇小窗户那里看,因为她怕我一个人时偷偷把药倒掉,假装全都喝完了……
母亲常年对着电脑工作,腰椎、颈椎已是落下不小的病症。父亲便让母亲去曹大夫那里看看。曹大夫为母亲针炙了几个疗程,开了几副调节的中药,母亲的病痛竟也缓和了不少。
曹大夫的出诊价格,仍是每次十元钱。
我们这一家三口啊,竟是与曹大夫结下了不小的缘分,也与中药结下药缘。
我最后一次去找曹大夫看病,是在十岁那年的春节,曹大夫的诊所早早就关门了。于这万家团聚之时打搅人家,其实也真是不好意思。
曹大夫接到父亲的电话,听明父亲的意思,立刻报出了一个地址,让我们去他家中看病。这么多年来的医患感情啊,估计也早已升华为朋友了吧!
曹大夫的家中似是也有淡淡的药香,估计是他年迈的老母亲需要吃药吧!这个家也正如曹大夫一样质朴淡然;也正如中药一样,处处有着滋润心田的美好。
“老规矩,十块。”曹大夫腼腆地笑了笑。
那一次离开曹大夫的家,我觉得这段缘分,怕是要断了,因为父母在南方的这座小城找到了更合适的工作,我们即将离开北国春城了。
南方的气候宜人,不似北方动不动就变脸。
移居南方后,父亲的风湿结节暂时没了。北国冬日的摧残,也销声匿迹了。我的体质也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变好,很少生病了。母亲也因工作压力变小,浑身上下也不痛了……家中的药香也散了,好久没人吃中药了……
曹大夫以前说,他开的药方,无论走到哪里,只要病症一样,进行微调,都是管用的。
只可惜,中药毕竟见效慢。上了初中之后,随着学习压力变大,如果生病,要么打针,要么吃西药。来南国已有六年,我竟从未尝过中药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更不知道曹大夫的药方是不是时时通用。
两年前,父亲风湿结节复发,一时间竟找不到合适的医生能为父亲治病开药,父亲便想起沉封于他的手机中的曹大夫,许久未见了呀!
顺着光纤电缆,这份情翻山越岭,跨越了长江,跨越了黄河,一路向北,连通了父亲与曹大夫。电话中仍是那熟悉的声音……
家中又有了熟悉的药香了……几副药下去,父亲身上的结节便消了。从那以后,每次父亲回北国探亲,都要去与曹大夫见上一面,让曹大夫号号脉,开上几副药,调养调养身体。于我们而言,曹大夫已不仅是普通的医生,更是个远在故乡时时挂念的老友。
我们家与中药的缘分,估计会随着这一份情谊永驻于心。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他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再相逢。”——村上春树
二等奖获得者:李嘉芯
《我的父亲老李》
高二23班李嘉芯指导老师:唐令波
老李是我的父亲。
我出生的时候,老李远在广东,我近在江西。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老李没有办法通过他廉价而窄小的诺基亚屏幕看到我的脸。但是当他透过遥远的网线,听到我嘹亮的哭声时,竟然哭得像个泪人。后来,我才知道老李这么“残忍”地抛下我们母女俩,独自一人远去广东发展,是为了将来可以让一家人享受更好的生活条件,不再因为社会的黑暗的和现实的荒凉四处奔走,生活艰苦而又紧巴。我想,出生时的那一次落泪,蕴藏着初为人父的欢喜,对亲情的绵延思念,还有独身一人北下南漂的孤独苦楚。
直到六岁,我才来到广东。老李为我的小学发愁了有一段时日。他想送我去市中心接受更好的小学教质,可是对于当时生活虽适但谈不上富裕的家庭来说,高昂的学费承受不起。
可老李为了我,不知赔了多少笑脸,空递了多少烟酒,刮伤了多少片自尊。他做到了。可我却觉得很不自在。早已习惯在乡下日上三竿,月嵌树梢的作息,让我一下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真的受不了。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的成绩就一直很好。每个月都可以拿到文明学生,毕业那天还是校长亲手给我戴上的小红花。天知道老李在家里管得多严。下午放学回到家,我就得端着板凳坐在客厅里写作业。老李和母亲在厨房里做饭,那香味真的让我魂牵梦绕,前胸贴后背。出完饭后,我还得坐在板凳上写作业。餐桌上那台古老的旧钟一直滴滴答答地响,好像赶马的老人,巴不得马群跑得再快些,在听话些。幸运的是,日日夜夜,年年月月的严造就了昔日的头等兵,还是有那么一点心高气傲的。
五年级上册,一个平淡又似波动的星期一。母亲带了一包方便面回来,放在零食柜里。她不准我吃,自己却把它带回了家。那鲜红的包装,夸张的质感,碎面相互撞击嚎叫的脆响,像一张巫师的脸,尽是不惜子夜分秒念咒的满足感和爆炸式快感。我受不了了,除非吃了它。
下午回家,我心惊胆战地趁着空挡,把心心念念的泡面给吃掉了。害怕挨骂,我还特地分了三个碗,美名其曰地“共享”,希望可以缓冲他们的愤怒。实际上给他们的都是面渣。那天晚上,母亲没有骂我。她只是被我的自作聪明气得哭笑不得。可是老李没有回家。我们吃过晚饭,他还是没有回来。想到他就在附近工作,心底就安心了些。
八点,母亲接到电话。是医院打来的。我从沙发上下来,跑进卧室,看到母亲的眼泪从眼眶中滚烫地滑出,像是汗水,又像是泪水。母亲挂完电话,猛地站起身来,跑到门口。末了想到我还在卧室,又跑进来,拽着我出去。我跌跌撞撞,磕磕碰碰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母亲的力气真大啊,把我的手腕抓得生疼。路上,我还问母亲能不能再吃泡面。母亲一边抹眼泪,一心不在焉地回答我。
一进病房,我被吓坏了。老李的裹着厚厚的纱布,全身通白,毫无生机。母亲和主治医生在旁边,我轻轻地叫了一声“爸爸?”老李用极其微弱的声音应了我。我看到殷红色的血从老李口中流下,拿了张纸巾垫在他的侧脸颊旁。我凑上前去,很认真地看着老李。把我的眼睛当做画笔,深深地把老李的模样刻画在我的脑海里。
母亲送我回家后,医院,彻夜未归。我一直很想睡他们的大床,它给了我自由翻滚的机会。那晚我却很害怕,老是想着墙上会冒出一个黑鬼跟我打架。脑子里基本的防御措施还没完善,我就睡着了。早晨,是被母亲的惊呼声叫醒的。我赤着脚跑进书房,看见庞大的书架倒在母亲瘦弱的肩膀上。上面的书零零散散地在往下掉,落得满地都是。母亲疼得没法转过身来支撑起书架,一直吃力地叫我的名字。我站在门口,忽然大哭起来,喉咙里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我拼命地哭,像是把这两天的惊吓统统哭喊出来。一边抹眼泪擤鼻涕,一边跟母亲一起扶起书架。母亲真坚强啊,老李出事到现在,她再没掉过一滴眼泪。她挡住了悲伤,还要照顾一个幼稚的我。她在不幸运的暴雨中,笑着迎接一片又一片凌霜,期待他们融化时,第一缕从东方照射起的曦光。母亲抱着我的头,温柔而又坚定地对我说“一切都会变好的!”她的手掌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有力。
后来,我再也没吃过泡面。
初二那年,老李放弃了还有更大提升空间的工作,出去创业。家里的经济来源失掉半壁江山,生活并不好过。老李早出晚归,跟合伙人去拉投资、揽职工、选工厂地址,一日三餐常常缺少他的身影。可他即使再忙,都会抽出时间跟我谈心,从不间断。经济条件并不好,他宁愿自己顿顿红烧牛肉方便面,也要保证我的基本开销。
初三,我决心冲刺当地最好的学校。在校留宿一个月甚至是两个月都不足为奇。我的脚趾头遗传老李,时间一久指甲就会长进肉里。如果不及时剪掉,指头就会变得肿大,妨碍正常行走。两个月后回家时,我的脚趾已经肿得穿不进鞋。老李端来一盘热水,自然而然地蹲在我的面前,拿起针头挑出长进肉里的指甲。我看着老李专注而又认真的神情,想到昔日眉清目秀、龙须时髦的青年已经变得眼角法令、肚腩微鼓的大叔。忽然发觉人是一瞬间就变老的。我一直以为认识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老李大半辈子在外奔波,为的就是一家人的安逸生活。原来岁月不是真的逝去,它只是从我们的眼前消失,却转过来躲在我们的心里,然后再慢慢改变我们的容颜。那一瞬间,忽然觉得老李老了,我也长大了,怎么时光匆匆流也呢?
中考,如愿以偿。
现在高二,在理科亮剑班。老李的公司也已步上正轨,每天都有忙不完的订单和酒会。世事尘嚣,尤需心灵恬静,置身于人才济济的理科实验班,面对着更加残酷的竞争,但求能宁静面对上苍,相信生活终会为自己尽现衷情。
老李不是完人。他有时也会很固执,偏激甚至淘气。每个星期回家,他都要强迫我和一本纯汁百分百原浆的胡萝卜汁,说是促进智力开发;他还会精熬老鸡汤,泛着金黄色有光的汤面,让我深有一喝下去就会肥得流油的感触;他也会在公司分红后,特地到银行去提现,回家“哐当”一声放到桌子上,非常高傲的期待着母亲的表扬,然后转身笑得岔气;他更是会在因违规停车而被贴罚单时,先找我想解决办法,再去母亲那正儿八经地认错。下次出现的又是那一张蓝色的薄纸。可我还是很爱他,一如既往地爱他,以后会更爱他。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育我、顾我、复我。父母与儿女一辈子,是用来相亲相爱,不是相恨相杀的。爱,是生命的精华,是奇迹,是恩泽,就像从天而降的雨露。他们的殷殷教诲、呕心沥血,作为子女的我几世也无法偿还。
听说神无处不在,所以说创造了妈妈。即使到了妈妈的年龄,妈妈的妈妈仍是妈妈的守护神。妈妈这个词,只是叫一叫,也觉得喉间哽咽。妈妈,是最有力量的名字。在我的脑海里,爸爸才是那个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深情呼唤。我从老李的言语间,亦或是神情间,可以感受到他今天的喜怒哀乐,心情变化。更何况是老李呢?
如果说,时光的藤蔓攀爬着光阴的故事,那一天一定是千回百转的一枝。我想回到出生时老李哭泣的那一枝,口齿清晰地叫一声爸爸;我还想回到星期一的夜晚,打个电话告诉告诉老李:不要急,慢慢开车,注意安全;我希望回到老李为我挑出指甲的那一枝,对他说一声蕴含千言万语的谢谢;我最想要的,是回到从我降临到这世上的每一个夜晚,雷打不动地在入睡前,给老李一个拥抱,或是一个亲吻。老李,我爱你,不胜言语……
你之心,一言难尽,我存在于你的存在。我眼中溢满你的爱,你的心焦注于我,因我无处不在……
三等奖获得者:付洋洋
《山人》
高二8班付洋洋指导老师:王媛
腊月廿四,新年伊始。
九江这地方明明粗算也算得是江南,可这西北风一刮,能叫过路的行人一个冷战从脚尖打到头发丝儿。山中尤甚,人烟一稀,冻得更是不讲道理。
我躲进宗祠里,跺了跺脚,靠着祠里烛火烘暖了的空气稍微缓了过劲儿来。祠堂被漆红的木门叫人细致地关严实了,老幼妇孺在堂里,堂外叔伯辈的人聚在一起抽烟搓手,年轻的小辈拿长香点起了一大盘“大地红”。爆竹炸开的噼啪声在耳边轰鸣,我透过灰蒙蒙的玻璃窗向外看,满眼都是大红的纸屑和腾起的烟尘,只觉得乍然有天地归于一隅的热闹。
待到声响消歇了,纸屑一层又一层地铺了一地,到底无愧于它的姓名。叔伯们踩着厚厚的“红毯”,齐声高喊造起浩大声势,一拥而上推开了祠堂的木门。未落定的尘埃被风裹着灌进祠堂里,窜得老高的烛火叫风一推搡狠狠晃了晃,终于是未熄,又不住地跳动。
“拜四方——鸿运开———”大伯拉长了音,站在宗祠碑位前,率先朝东方拱手弯腰,深深一拜。一大家子人在大伯身后站了三排,随着他自东向西拜四方。“东不寒——北不伤——西无饥——南无痛——”大伯操着一口地道山里乡音,调子拖得老长。二伯在一旁用缠了红布的木槌一下一下地敲挂在一边的铜锣。低沉的人声混着铜锣声在祠堂中回响,莫名使这个我一向觉得随意的“拜四方”仪式带上了某种玄妙的宗教色彩。我有些好奇,本以为这不过是小年风俗扫墓祭祖,可这又是无饥寒又是免伤痛的,说只是祭祖,多少有些不伦不类。于是我问:“婆婆,我们不是在拜祖先吗?”婆婆因为年纪实在大了而静静站在一旁,她摇头笑了笑,说:“拜的是山神啊。”我有些诧异,因为婆婆向来都不是个迷信的人,我出生时婆婆甚至拒绝了想为我算算八字命格的先生,等我长大后好奇问起,她也只是说:“日子是自己过出来的。”
还未待我将回忆理顺,从婆婆给我讲的诸多山间传说中找出一个担得起“山神”之名的人物来,我们一行人便出了宗祠,顺着祠堂后一条小径往大山深处走去。山中积雪尚未化个干净,染了灰土成了脏雪,经人踩踏又结成了冰,将雪里的泥土草屑一并冻住。进山本没有路,可借鲁迅先生的话来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不知道这个山头在地图上会有怎样一个姓名,可在当地人口中,这山叫傅家山,山上的村子名为“积余”,山上的人们往远了溯源,都是一家人。
我们此行是要去祭拜爷爷。这时想想,今年已经是爷爷去世的第八个年头了。算来,他陪伴了我八年,离开也有八年了。我也是后来听父亲讲,他们兄弟几个本来商议着要让爷爷葬在整洁气派的墓园,可爷爷临终前交代他们,他死了以后,埋葬他选址时切记不可高过半山那棵香樟树。因为自那棵香樟往上,葬的都是先祖,不可乱了辈分。因而最后还是如了爷爷的愿,将他葬在了山间。这山头大得很,然而村子却很小,余出来的地方我们管它叫“后头”,“后头”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竹林,是山中人天然的墓园。我记得小时候我乱跑误入了“后头”,跑过了半山的那棵香樟,直跑到山顶,山顶有一颗巨大的树,它的树冠遮天蔽日,空气中隐隐有清浅的香。爷爷跟在我后头,拉着我对树下一个小小的土丘磕了三个响头便下了山。听说,那树立在那,足足有七百年了。后来我总是偷偷跑去看它,去摸摸它的树干,想着这里面的年轮一圈又一圈,层层叠叠的,刻下了足足七个百年,历经了多少人世的变迁。再后来前两年环保局的人来过——听说也是村子里的后生——他也在树下磕了三个响头,为这棵树立了个“身份牌”。
其实想来,爷爷的心思也是容易理解的,与不相识的人比邻而居倒不如与花鸟虫鱼为伴,乘清风明月遨游,与一山的人血脉相连来得快活。按照风俗,若非清明小年除夕,家中人都不必来墓前,先灵们乐得清静,日夜与山中物事为伴,或是引清泉煮一壶月光,或是拈红枫熬一碗秋霜,一山的隐居仙人。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说法无端风雅,可又想到这山头并无清绝秀丽的景色,爷爷乃至祖辈也毕竟是山野粗人,只得心中暗笑自己痴傻。如此想来,相较于幻想他们乘风而起鹤发白衣,还是不如得见他们躺在树下翘起腿拿一竹扇乘凉,倒是无所谓有无“仙气”,只是他们能保持原有的样子,过着想过的日子,便足以叫我们这些后辈心满意足了。
昨天夜里下了些小雨,因而上山的路颇为泥泞湿滑,于是我们一行人各自寻了根竹节充当登山杖,一杖杵下去便陷进泥雪中。想起了昨天那场夜雨,我心中总有些微妙的不安。每年小年前夜,也许是“绝对不能忘记”这样的执念使然,我都会梦见爷爷,或许记得一两帧画面,或许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醒来眼角有泪痕,心里知晓他来过。可昨天夜里我一夜安眠,一梦也不得做。
进山的路边有班茅丛生,那是种极顽强的物种,天寒地冻里也生得郁郁苍苍。班茅的叶片细长而柔韧,风一吹还荡起水似的波,若不细瞧,难以想象这样的叶子叶缘上布满了锯齿似的刀锋。若非躲避这“刀锋”使人狼狈,山间执竹踏雪,一抬眼望见斜阳恰好挂在了树梢上,说起来倒是有种诗情值得赏味。行至半途,前方已没有所谓“路”可供行走,丛生的班茅四面八方涌来堵住前路。这时便只能由长辈走在前方凭记忆摸个大致方位,再用镰刀开出条路来。可奈何班茅根茎韧极,割不净,踩不平,张牙舞爪地挥起刀锯,过路人一不留神就会在手上脸上留道口子。我握紧了手中的竹杖,隔挡开班茅的叶子,才小心翼翼地踩着被山溪夜雨浸润的泥径前行。执杖的手像是冻僵了,不时被叶片抽打也觉不出疼。今年的冬天确实是冷极了,连庭前的山茶都开得晚些。
好不容易到了爷爷坟前,长辈们先上前去扫墓上香,我将在怀中捂了一路的山茶花苞放在爷爷碑前,便到了一旁静看——爷爷墓前倒没有植树,反是有莠草丛生几乎要掩了碑文。八年的时间,不足以销蚀碑文,因而碑上雕的“先考经祥”“孝子贤孙”之类,甚至于我的姓名,都清晰可辨。我听闻于死者碑前,只要心诚,你心中的话,他都能听见。于是我专心致志地在心中默念:“爷爷,许是今年实在冷极了,山茶都没来得及开,我找遍了整棵树也只能摘个骨朵儿,您就别嫌弃了。”爷爷亲手种在庭前的那棵山茶依旧年复一年地开着花,只是他却再也无法看见了。他从未嘱托过我什么,但我仍每年为他摘下最红最艳的那一朵,心中执拗地认为这于他是种慰藉。但也许,不过是因为每年这时,是我自己心中万般心绪难以排解。我看着家里人将吃食放在爷爷碑前,一个接一个地跪下行礼,小香炉里的香越插越多,袅袅的白烟模糊了我的视线。
这时我心中泛起一阵恐慌,这恐慌倒无关昨日无梦的一晚,而是关乎纵然我拼命回想,我脑中爷爷的样子都不再清晰。我分明记得他惯常拿烟斗的那只手指腹间有被烟熏黄了的厚茧,记得他下巴上总有剃也剃不净的硬胡茬子,可我记得的种种关于他的细枝末节,竟无法为我拼就一个清晰的他来。他在我笔下有千百种样子,我知道每一个都是他,知道每一个都不是他,他在我的回忆里慢慢死去,又在我的脑海里重新鲜活。他不曾变过,是我拎着那些少得可怜的记忆反复咀嚼出无数个他。看着小炉上腾起的白烟叫有些凛冽的风一吹便散了,我才知道爷爷就像这袅袅而升的白烟,看似被风吹散了,实则变得无处不在,便像是化作了山间吹不断的风,寻得了一种自由和永恒。这么一想我便释然了,原谅了今年晚开的山茶,也终于放过了自己,接受不论山中仙人也好,香灰烟尘也罢,爷爷他始终存在着,哪怕我关乎他的记忆渐渐无处可寻。
这时我感到一阵细微的跳动直抵我的脚心,像是大山深处传自地心的脉搏,又像是承自远古的一声遥远呼唤,只刹那间便摄住我的魂魄,用无形的绳索将我的心魂都与这山间的一草一木拴在了一起。这冥冥中的归属,大约是山人血脉的联结。山中人死后埋进土里,朽了棺木,腐了皮肉,化了骨水,而后灵魂就该超脱了吧?皮囊留以滋养草木,魂魄与草木呼吸相闻,在日升月落中万寿无疆。山里人不信生死、不信天命,他们唯一信仰的便是生养他们的土地。村里的人们总说,积余村之所以能年年积余,是因为有这一山的草木山神庇佑,大如那棵静立了七百年的樟,小如山中丛生蔓长的莠草。其实所谓山神哪里是草木,分明是这不衰的沃土,是我世代的先祖。我从前对于死,心中总怀有一个美好的愿景,希望自己死后能被赤条条地埋进地里,再在我的埋骨之地种上一棵发花芽的树,让她把根系扎进我的骨缝间肆意生长,然后我便成了她,逢春能开出一树的花来。继而还能把一年一年的光阴写进我一圈一圈的年轮里,花开又败,岁岁枯荣。而今想来,似乎不必是一棵能开花的树,我也不必非得成为她。西北吹来的风照旧凛冽,山中的草木将根深深扎进土里,每一棵都普通,每一棵都不同。祖祖辈辈都长眠于此处,因而我踏进这山间,便像是大雁北回,游子归乡。
想来,婆婆口中的“山神”,倒不如称作“山人”来得妥切。
下山时我举起竹杖想挥开挡在路前的班茅叶,却不慎被那锯齿样的叶缘在手指上划拉开一道口子,我猛一缩手,看见被割开的皮肉沁出一颗颗血珠,在冬阳下折射出诡秘的光。这时我才后知后觉出疼来。草木有灵,他们始终知晓滋养他们的是谁的血肉,知晓我的血对他们而言分外熟悉。手上伤口的疼越发尖锐,我的心却不知怎的前所未有地松快了。
草木于这冷清了一年的山中欢腾。
我也是这山中人。
优秀奖获得者:陈欣
《一段无疾而终的故事》
高二3班陈欣指导老师:张允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演员远离了繁乱的舞台才能清晰地回想起剧本的前因后果,游鱼脱离了浩浩荡荡的迁徙队伍才能捕捉到前行的轨迹,冥王星冲出了太阳系才能鸟瞰规律的星环。我是一个守得住秘密守不住故事的人,一旦逃出事件的漩涡,就不由自主地要大肆喷言——我在这里,像以往的一千个故事,无差地讲述。只是这一段故事,无疾而终了。
遇到L是我十三岁时的事。说实话,她是个怪人。
那时我第一次转学,一转就到陌生的外省里,恐惧大于兴奋。我在班上尽力地做自我介绍,台下闹哄哄,台上班主任尴尬而愠怒着,仿佛乡巴佬面对着一堆短路的家电,手足无措。或许我茫然的目光在一张张千姿百态的脸里扫到L,L看见我,我看不见她。
我不知道L对我第一印象如何,反正我觉得她浑身散发着怪气,我渐渐注意到她,完全是因为她那头蓬松的、滑稽的、古怪的爆炸头,摸起来像黑羊毛,万年不变的形状,淋了雨也就塌下去一小层,看了叫人手痒。于是,我真的那么做了。
现在想起来,被人摸头对L来说一定又恐怖又有快感,宛如罪犯偷窃到什么假释的机会。她没有显出不快,真的像羔羊一样温顺而羞怯,我看着怪里怪气的L,我看着这个穿黄皱长袖校服、皮肤白得异常、小手小脚小个子、厚嘴唇三角眼的干纸片女孩,不假思索地接纳了她。
到底是该相信貌由心生还是人不可貌相,我没想明白,也懒得想。L如我所料,成绩不尽人意,可私底下其实她会画漫画、写小说,在同龄人中算了不起了,这些都是我后来才了解到的。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知不觉地用上位者姿态等待她,应该说,她在人际关系中总是被宰,在班级这个小社会中她是底层人民——因为,她就是所谓校园暴力受害者。
你看,故事成型了吧。
L的被欺凌史从小学时期为始,一直延续到初中。小学的欺凌手段已无从得知,至少初中的情况我还记忆犹新,那就是冷暴力。我们散漫无纪的放牛班齐心协力地孤立L,用无形的压力把她套在隔离的牢笼,或沉默或高调地宣告,她是一个不可接触的脏东西、病菌。他们努力传达着一些可笑的理论:“这个人的头发好奇怪,肯定对我们有害。”“这个人不洗澡,很脏很臭。”“这个人有病,很恶心。”“接近她我们会被玷污的,你们都别靠近她!”
不,不,这都是任性的借口,为了使暴力正当化的借口,进而使孩子们的游戏继续进行。无论是看到L时夸张地尖叫,还是故作姿态地躲避L,亦或是指桑骂槐地中伤L,一切都是孩子们寻欢作乐的游戏。
被欺凌的理由本来就不存在,没有人有资格欺凌任何人,这个简单的道理却在孩子们脚下沦为地面的尘土。一个不合群的孩子,一颗落水的石头,再小的涟漪也会掀起整片池塘的波澜,水底的鱼儿伺机袭击水面漂移的柳絮,跃跃欲试。没教养、年幼无知、本能的破坏欲,怎么说都好,施暴永远如影子完美地与光束交融,涌动在每个人的血管里,等着有一天一发不可收拾地爆发。
尤其是半大不大的初中孩子,稚气未脱又急于表现自我,其导致的病态结果就是踩低别人抬高自己。因为他们年轻,他们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感受,根本不愿意思考什么大道理,理所当然地瞧不起别人。他们是一群装睡的人,做着暴君的美梦。L,就是它们的泄欲靶子。
L反抗过,可我遇到她以后,她已经变成一只有些疯癫的羔羊了。面对这个似乎充满了恶意的世界,L学会了拒绝和未雨绸缪,她拒绝任何受伤的可能性,在被别人伤害前先刺伤别人,虽然她毫不自知。她也经常口出怨言,才十三岁便如饱受琐屑折磨的怨妇,熟知这世上大多数人只愿分享你的快乐而不愿分担你的痛苦。
我与L终究不是一路人。尽管我告诫自己尽量温存这位弱小的同学,我的实际行动却永远粗暴而敷衍——但我想申辩,任谁在腐烂的木箱里待了两年都会麻木的。我当初也是一腔热血的少年,幻想自己能伸张正义、扭转这个打架喝酒抽烟早恋逃学侮辱老师的“烂班”,甚至为此让自己也被嘲弄、被排挤、被恐吓,成为又一个靶子。
事实证明,我错了,我改变不了任何人,包括L。我所面临的这群孩子,他们是似人非人、听不懂人话的某种怪物,我怕被他们吞噬,怕连自己也变得抵触L冰凉苍白的手,怕迷失了自我,怕得无力。
L也一定,是这样渐渐地,静静地,沉入深渊。
我本来就不坚强,我的坏毛病却是喜欢多管闲事,终是留下了许多不堪回首的记忆。从乖学生傻娃子遍地走的乡下飞出来的我,终于学会了叹息和阿Q精神……我向现实示弱了,实属自保的上上策。
你看看被狼群包围的小羊就知道“围攻”的可怕之处了,团结力量大,一人喷一口热气就能把你吓尿。我瞧着爆炸头的L,像只瑟瑟发抖的小羊,还有我,我俩都是小羊,我却撑着可怜的面子把她护在身后,她看出来了,也不戳破。这份傻呵呵的保护来之不易,像个易碎的美梦。
可我累了,我错了,我把她丢掉了,仿佛一根吃不完的棒棒糖。
L是一个快要坏掉的八音盒,声嘶力竭地歌唱着。她画漫画、写网络小说,这虚空中寻找一片暂停的港湾,她有才能,她本可以被喜欢、被赞扬,可连我都不大乐意夸赞她。到底哪里出错呢?难道是她那头滑稽的爆炸发吗?
L本身就宛如小说主人公,她的身世烂俗得令人无语。她,有家暴经验,罹患不治之症,被检测出抑郁症,遭受校园暴力,孤独难言。我想着抑郁症患者竟也有她那么聒噪的,忍俊不禁,然而当她从每周N医院检查回来时,我看到她嘴唇白得像纸,趴在桌子上气若游丝犹如韩剧绝症女主角,突然笑不出来了。
那时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还丑。
这时我想到L之前的另一个受罪羔羊W。W也患有某种疾病,她病恹恹的样子貌似引起了许多人的不快,于是她被孤立,她的舍友故意弄脏她的床铺、拍她丑照上传,她的同学们偷看她日记还大声朗读出来,众人在欢声笑语中将她的日记本和心撕成碎片,践踏殆尽。
这片孩子创造的地狱里,疲倦的大人对麻烦事视而不见,没有人帮助她,她仅待了半年就转走了。孩子们仿佛丧失了羞耻心,在那患病的女孩被逼走后继续拿她做笑柄。我不明白,孩子们何以至此?
答案大概藏在尘埃里。
这两年,我们,默不作声,随遇而安,死皮赖脸,得过且过,稍微惊动了我们这一潭死水的,唯有故事中的又一个发生在元旦晚会上的故事。那天晚上,舞台万众瞩目,灯浪涌动的那个世界与我们无缘,我们搓着手,坐在阴影里,谈天说地吹牛皮,胡说八道侃大山。
突然,她叫了我的名字,我浑然不知地回头,空气瞬间凝固了——
她发白的嘴唇里,涌出鲜血,打污了她的衣领和围巾,顺着她的手背一直流到手肘,暗红却刺眼。她像只引颈就戮的活祭羔羊茫然地望着我,我想尖叫。
我牵着她起来,我觉得我必须牵着她,不然她可能会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卷走或者猝死在地上。我握紧那只冰冷干燥的手,逃离喧哗的人群,逃离载歌载舞载笑载言的灯海,我们在操场湿漉漉的绿茵地跑过,头顶惨白的半月,呼吸着冻结的空气,拼命冲向医务室。那一刻我是抬担架的医者,我是暴风雨中驶向灯塔的摆渡人,刻不容缓十万火急。我还记得医务室那片小而明净的窗户,宛如无人街道一滩反光的水洼。
医务室没有人,L洗干净血迹就不再出血了,她也不知道出血原因,就像我不知道她得了什么病。
L给家里打了电话,我们站在冬风凛冽、灯明影暗的校门口,双手插兜,低声交谈,L还留着干涸的红痕的围巾随风飘荡,我们犹如黑白电影里火车站台上即将分离的一对革命老友,怀揣着共同的秘密。叛逆的快感漾开了我的每一个毛孔。
L给我展示她的手腕,上面有两条粉红色小虫似的疤。我说,一滴血一滴金,流那么多血浪费国家资源。我俩都笑了,迷茫如冬燕,找不到春天。
我们吸溜着鼻涕等来了L的奶奶,那是一位开朗而健壮的老人,祖孙俩臂挽臂地回家了。我回到晚会场地,兴味索然,缩瑟在肥大校服里胡思乱想。同学们兴奋地挥舞着手臂,完全融入了狂热的浪潮,把冬霜都融化了几分,俨然形成了一片斑斓却遥不可及的背景。
不久,我们中考毕业了。我在重高,她去了职高,许多同学不知去向。
我胆怯地留给L四封千言长信,笨拙地劝慰她、鼓励她,自以为是地为自己的疏忽口头承担责任、口头道歉,苍白地解释一切都是自己的懦弱无能,好让自己在最后也要占据道德的制高点,实际上自己本来什么都没做到。
她明白这一点,然后宽容了。我们再没有见面。
我们的故事无疾而终了。
日子一页一页翻去,暖春终将来临,冬的残雪消失得悄无声息,迷茫的心也慢慢坚定起来。我不后悔,我原谅我的错误,但我希望从今以后我也能做到不悔不怨。
但我是个骗子,一种卖乖的、厚颜无耻的生物。我不经意培育了一份感情,便若无其事地剖开来给你们看,谁知这是不是某个女孩不眠夜里独自舔舐的陈年心伤?而我不仅偷偷把它揭开了,还用愚蠢无用的文字风轻云淡地描述出来——我是一个罪人。
至于你,你也有罪。你说,你有没有伤过一个人,还吃吃地笑?
优秀奖获得者:张安琪
《小院陈事》
高二14班张安琪指导老师:徐靖慧
这里曾经是一座小山丘。
三十年前来了群肩上搭着汗巾的工人,推平了一块地,拔起了五栋矮楼。附近的人都在为这个院安名,最后还是敲定了“山顶宿舍”。
一九九七年,一家人拖着刚会走路的哥哥搬进了小院。阿婆总会讲起,以前没有搬家的货车,所有大件小件全是自己一趟趟运过来的。爸爸扛着奶奶用了几十年的木梳妆台,哥哥就拖着抽屉紧贴着脚后跟跑,就这样整整运满了两旬。
房子不大,七十多平,挤下了七口人。二零零一年我出生后,一大家子人像轮轴似的围着我转。我打小就坏,半夜哭闹得整个小院都不得安宁。邻里人见面就说,我妈生了个歌唱家。可谁家没养过孩子呢,住在一起就懂得互相体谅了。
跟我差不多大小的还有五六个孩子,话都没讲齐就凑在一起撒欢。小院的矮楼间被有生活情调的大伙建起了一个方方正正的亭子,旁边摆上两张石桌凳。大家找了先生算好了方位,还挂上了一个刻着“文明里”的石匾。从那时起,老老少少都渐渐走出了自家房门,坐在亭子里打打牌、喝喝茶。孩子们就绕着石桌爬个没完。
阿婆总说:“我天天守着你望着你,你还是偷偷长大了。”昨天还穿着开裆裤趔趄呢,今天就被别人从屋顶揪下送回来。在孩子的世界里,谁大谁是王,很不巧,我就是最小的那一个。所有爬树窜屋顶捡球的活全让我干了。屋里的人一看到窗外一群小孩在踮着脚抬头望,准是我又爬上了他家的屋顶。捡球的活全让我干了。屋里的人一看到窗外一群小孩在踮着脚抬头望,准是我又爬上了他家的屋顶。当他拿起竹竿骂骂咧咧冲出来时,底下所有小孩马上撒开腿跑不见了。尽管每次我都屏着呼吸趴着一动不动,下面总会传来一句:“下来吧,我不告诉你奶奶。”他们嘴里骂着再爬小心摔断你的腿,手又小心翼翼护着我爬下来。
上了发条的机器也有消停的时候啊,每天等到看不见楼顶的太阳才肯兜着一身泥回家。整个小院的人烧饭时间都集中在一块,灶头的火开到最大,像是在怕自家的烟不够浓挤不出烟囱。昏黄的霞光透着浓烟如同打翻的琉璃。不管一天多风尘仆仆,回到小院都会静下心来生活。
家里的厨房我是不太能进的,一来是地砖间的沟沟隙隙最容易藏污垢,滑得难以落脚。二来是窗户上的油烟机功率太低,熏黑的扇叶几欲脱落,整个厨房充满了呛得人眼泪直流的浓烟。但即便如此,每当我听说阿婆要做炸猪肉的时候,我都会光着脚冲进厨房。听到吧嗒吧嗒的脚步声,阿婆会马上转过身来截住像小猎豹一样的我。一锅滚烫得冒泡的热油,一盆裹着面粉的猪肉,当两者顺着锅边相遇,就会飘出可以溢满整个小院的香气。我拿着比我还大的锅盖挡着飞溅的油滴。锅里的肉从原来的白里透红被炸至金黄色,捞出锅滤干油后,外焦里嫩的炸猪肉就做成了。做法看上去很简单,可是阿婆说,调味料、剂量、油温和火候都大有讲究。做菜如生活,承载着人们漫长的期待,沉浸着齁咸苦涩的付出才能酿出弥足珍贵的滋味。
爸爸是厨师,阿婆会变着花样做菜,这让我一直对吃饭充满了期待。孩子的心总归是细的,以前不会用筷子时,总是在一堆各式各样的勺子里挑挑拣拣,找出刻有“张果老倒骑驴”的那一个,这是最精致的,仿佛用着这个吃起饭来可以更香。家里没有坐饭桌的习惯,我们都是用大大的碗乘好饭菜端到客厅吃。或是坐木椅,或是小板凳。伴着饭下咽的是珠江卫视用广式粤语播出的新闻和大家头头是道的评论。
我们的小院以前是被城市遗忘的角落,大家都保持着早早就寝的习惯,八九点过后整个小院都安静下来。这样简单但温暖无比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二十年。但近几年来,我们这块从未被打扰的净土被唤醒了。好多人陆陆续续离开了山顶宿舍搬进了新的小区,这里就如往常各家喊着孩子回家吃饭后沉静下来一样,只是这一次,再也没热闹起来。
年过十五载,人去楼宇空啊。
优秀奖获得者:林静
《舞火狗——记瑶家阿妹的成年礼》
高二8班林静指导老师:王媛
“喔喔喔”,在广东龙门蓝田,天刚蒙蒙亮,太阳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公鸡在房后的鸡棚里叫了三声,这是崭新的一天,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一切都是那么充满希望。农历八月十五,于大多数而言是中秋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看电影瑶家阿妹招娣来说,今年的八月15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今晚她将第三次参加村里的舞火狗仪式,这就意味着过了今晚招娣将由一个女孩变为一个女人,拥有谈婚论嫁的资格。她坐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桂花树,桂花已经开了,一朵朵点缀在深绿色的叶里。她想着自己也像那些桂花,等待了18年,终于要在今晚盛开了。想到这儿,她有些兴奋,仿佛心里装了一只小麻雀在扑通扑通地扇着翅膀,欢快的跳着。嗯,盛开,就像四月里城里的木棉花妖冶如火,满城飘絮;也像她家门口的那几朵花灿灿的太阳花,永远都在肆意大笑;还像西坡上的小丑花,那些散在地里的小星星。小丑花让她想起了妈妈,有一次妈妈在出去打工前教她用小丑花编花手链,那时候她还很小,两只小笨手怎么也没有办法把小丑花串起来。妈妈就一遍遍地教。只记得风很软,阳光点撒在空气中,空气都充满了甜味,真幸福啊那时候!她叹了口气,原本的兴奋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回忆带来的惆怅给冲散了。春节时,爸爸妈妈答应说中秋节一定会回来的,可是昨天的一个电话就把曾经的诺言毁的一干二净。她在电话里没有哭,甚至没有表现出过多的伤心和遗憾,因为她是家里的长姐,要给弟弟妹妹做榜样,让爸爸妈妈放心地在外面挣钱养家,可是因为她早已习惯这种失望,习惯了这只有奶奶和弟弟妹妹的家。
“喔喔喔!”公鸡的打鸣声,把招娣从这惆怅中抽离出来。天已经亮了,她再次看向窗外的桂花树,盛开的桂花花香沁人心脾,把她带回成年礼的兴奋和期望中去。她起身洗漱,又走到菜园里去干了些农活。
“阿妹,来食朝(吃早餐)啰,食完朝就上割草做衣裳去。”阿嬷在门外呼唤招娣,“镰头捱(我)都帮你准备好了。”招娣直起身来,抬头一看,太阳已经翻过门前那座小山丘,已经不早了。弟弟妹妹坐在这饭桌前喝粥,她的妹妹美娟今天也是好好打扮了一番,因为美娟在今晚也将第一次参加舞火狗,招娣未坐下,只是拿起桌上的两个番薯,又抄起地上的两把镰刀,对美娟说:“娟妹,捱嘀(我们)早点去,不用被太阳晒那么久。”妹妹给姐姐戴上了一顶草帽,帽檐有黑布,用来遮太阳。自己也戴了一顶,两姐妹一起上山砍山藤条和黄姜叶。
山藤条和黄姜叶是这里寻常的植物,漫山遍野的山藤条粗壮,黄姜叶青青。招娣只挑选最好的黄姜叶,泛着绿色的光,粗壮的藤条也昭示着生命的活力,阳光洒在草地上,把这矮小的西坡点坠成一个世外桃源,约摸到了11点半,姐妹两就把所需的山藤条和黄姜叶砍够了,招娣挎着山藤条,美娟抱着黄姜叶走下山去。“唔系南风冇咁晾,唔系葛藤冇咁长。捱俩心愿才相爱,芝麻交糖甜又长”一路上都是少女的歌声,都回荡着他们对未来的向往,是她们向未来郎君寄出的情话。
天气有些燥热,招娣吃完午饭后睡了个不大安稳的午觉就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她急忙起床,坐到她的梳妆台前,那起那早已被磨得平滑的桃木梳子。如丝的缕缕长发穿梭在梳齿缝中,镇里的老师总是爱把她的长发比作黑瀑,可招娣却自个儿认为她的头发是村里那条从前阿嬷经常在那洗衣服的小溪,与它从前一般流畅,与它现在一般乌黑。她把这股长发梳得像小溪那样顺滑后编成辫子盘在后脑下方,像整齐平坦的稻田里的一个草垛。她梳的极为仔细,甚至还用水把翘起来的头发压下去,只为了今晚的舞火狗仪式。
招娣的阿嬷是村里公认的有福气的妇女,所以每年村里少女舞火狗时身上的山藤条和黄姜叶都是她的阿嬷亲手所绑。待招娣换上了瑶族的黑布衣,穿上了黑布裙子,阿嬷便过来帮她在腰上、腿上和手臂上都绑上了上午新鲜采摘的黄姜叶和山藤条。招娣听阿嬷说,古时的少女因为没有好看的衣服穿才用黄姜叶和山藤条来装扮自己的身体,而现在身上绑上它们是为了怀念祖先。绑上了这些,招娣似乎能感受到自己祖先少女时的心境,成为了一只火狗。她又用黑布把自己的头发包起来,戴上竹编的斗笠,阿嬷在斗笠的小孔中插了一些拜神所用的香,她说香是祭拜的工具,在斗笠上插香是对哺育瑶族祖先的狗神的虔诚的祭拜。招娣看着镜中的自己,与平时穿校服的模样已截然不同,她只知道,她现在不仅仅是一名高中生,而已化身为一只瑶族火狗,一步步向成年走去。她脱下布鞋,与阿嬷告别,携美娟一起走到了村里的祠堂。
招娣走到祠堂时村中大多数少女已经到了,她环顾四周,发现今年的人数比去年少了许多,那些与她一般大的小伙伴们有几个已经被父母接到城里去住了,也懒得再回来参加舞火狗这个仪式。唉,她的心里生出一阵悲哀,阿嬷说过舞火狗是为了纪念瑶族祖先,让自己永远保持一颗感恩的心,可是为什么她们连一个晚上的时间也抽不出来呢?或许是她们不重视吧,她们可能觉得这可有可无,唉。不过还是有像谭松娣婆婆那样的人一直在为舞火狗这个瑶族传统奉献自己的人啊,而且舞火狗已经被列入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里,舞火狗的传承还是充满希望的。“太噶(大家)先坐下。”一位老者走进祠堂,招娣认出那是谭公公,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她找了个地方坐下。谭公公说了妇女的应该遵守的道德,说了由女孩到女人的转变,说了瑶族的历史,说了瑶族的狗神,说了关于火狗的神话……太阳落山,谭公公的话终于结束了,女孩们自觉按照年龄由大到小,身高由高到矮排成一列纵队,左右手各拿上三注点燃的香,朝太阳的余晖走去。
天已经完全黑了,招娣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带领她们走入了谭姓祠堂。与招娣一样,村里的大多数人都姓谭,而祠堂里最高的灵位是瑶族人最尊敬的祖先——峒祖爷“谭仙公”。案板桌子上还放着一只狗粮袋,是为了报答当年狗神用自己的乳汁哺育瑶族人的恩德,是为了让这些瑶族少女们铭记自己的祖先,不忘恩德。招娣从谭松娣婆婆那里学到了祭拜时叨念的经文,她虔诚地开始念道:“瑶乡的狗神、峒祖爷谭仙公还有瑶族的其他祖先们,新的火狗们已经长大,捱嘀(我们)会遵守瑶族妇女们的妇道,会当一个孝顺的女儿,希望你们能保佑我们瑶族的儿女们……”火狗们拿着六柱香,内心也不由得对这个庄重的仪式产生敬畏之情,她们低着头,偌大的祠堂里一时间只回荡着招娣虔诚的经文。“一叩首。”招娣的声音突然间大了许多,这是一声命令,火狗们听到后举起手中的六柱香,弯腰躬身行鞠躬礼,这是她们对祖先真挚的祭拜。“二叩首”“三叩首”行完三次祭拜礼后火狗们列队走出祠堂,走到了村里最大的禾堂。
禾堂是村里晒谷子的地方,十分宽广,中间放了一堆篝火,篝火窜得如同招娣一般高,在黑色夜幕下,每一个火狗少女都感受到了这火焰散发出的光明和热量,炽热而又真诚,就像她们自己一样。招娣手中的香已经快要烧完了,有人递来新的香,招娣接过这些香,她的手心微湿,手不自觉地把香握得更紧了。她的眼中是跳跃的篝火,“是时候了!”她拿着香,向篝火靠近。“火狗仔仲唔来”,招娣的唱出了瑶族古老的歌谣,她柔美的歌声回荡在这瑶乡的禾堂上,仿佛有一只青鸾飞过,连接起了过去和现在,在火光中,她们好像看到了英勇的狗神用生命在捍卫着她们的家园,看到了善良的小公主不顾众人反对执着地要嫁给狗神,看到了在公主与狗神的孩子挨饿时有几只母狗跑来用她们的乳水喂养那些嗷嗷待哺的孩子……这歌声有摄人心魄的魅力,是一张无形的大网,把所有瑶族少女们网罗到禾堂中间。
“火狗公仲唔来,来啰,来啰,冇梳头哩,冇洗脸哩”,所有瑶族少女不约而同地跟着唱了出来,一声一声,她们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冶如火,不盛不乱,姿态如烟,她们是破蛹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如蜂蛰一般锐不可当,蜕变出迷人的花纹。“火狗仔仲唔来,火狗公仲唔来,来啰,来啰,冇梳头哩,冇洗脸哩”,瑶族少女随着歌声起舞,没有华丽优美的动作,只是简单重复的祭拜动作,就构成了一个足够震撼的舞蹈。她们忘我地舞着,仿佛忘了时间,忘了地点,忘了自己的一切,她们狂野地舞着,毫无章法,把自己内心的热情舞出来,是她们对成年的庆祝和欢呼。“火狗仔仲唔来,火狗公仲唔来,来啰,来啰,冇梳头哩,冇洗脸哩”,跳动的篝火,少女手中狂舞的香火,还有禾堂周围瑶族小伙子燃放的爆竹迸射出的火焰,在这黑夜笼罩的瑶乡中格外耀眼,此刻的瑶族少女已化身为一条条火狗,一条条火龙,在热烈的火中迎来了自己的新生。“火狗仔仲唔来,火狗公仲唔来,来啰,来啰,冇梳头哩,冇洗脸哩”,百人唱,千人和,山棱为之震动,川谷为之荡波,她们一遍遍唱着,一遍遍舞着,一次次把舞火狗推向高潮,汗水早已被抛在脑后,她们只是尽情地舞,直到手中的香快要燃烧到尽头,歌声逐渐减弱,舞步也慢慢地停了下来。
她们再次排成一条队伍,向村里的各家各户走去。她们走进每家的厨房,“火狗仔,舂到乜野糍?舂到黄姜芋头糍,俾只食吓啦,屋企亚婆数过嘅”,拜灶堂是她们代表瑶族人民祈求每年都能丰衣足食,灶堂火气旺。她们走到每家的菜园,“火狗仔,火狗公,来做咩,来捉虫,捉红虫,捉黑虫,我园种菜满冬冬”,拜菜园是她们向土地公公祈求来年的丰收。招娣唱啊,跳啊,拜啊,当拜菜园这个仪式结束时她的汗水早已浸透她的黑头巾,脚掌也变得十分粗糙,她抖了抖酸透的手臂,领着一群少女走向村里的河边。
圆月漂浮在如墨一般浓稠的苍穹上,如水的月光倾泻到村里的小河河面上,这条小河不是太深,招娣招呼她们一起过来沐浴,她解下身上的黄姜叶和葛藤条,无需脱衣也能洗去身上的烟火与尘埃,在河水的洗涤中迎来自己的成年。河的这岸是灵动美丽的瑶族少女,她们在说笑,在戏水,在畅享未来,河面上飘荡着她们轻灵的笑声;河的那岸是英俊潇洒的瑶族少年,他们在瞭望对岸的少女,在互相倾诉自己心仪的少女。有个少年看上了招娣,他朝着招娣唱道:“唔知妹娘何处来?您系哪村人仔女?”招娣听到后羞红了脸颊,因为那人正是她梦中的少年,她清了清喉咙,回道:“你想识我,话知围名你去跟,坐北朝南谭家屋,右边厢房住娇莲。”唱罢,招娣便跑走了。小伙子听到这回答后很高兴,扯开嗓子唱道:“谭家妹娘哥好爱,穷哥蠢男难配对,妹娘有意来答话,日后有心我会来。”歌声传到对岸,化作一阵两情相悦的甜蜜。
招娣走在碎石路上,夜很静,微风中夹杂被捣碎的蟋蟀声,但她只听见心在胸腔跳动的声音。“我成年啦?”她小声地向自己问道。“我成年了,”她给自己一个肯定的回答。“我成年啦,”她呢喃道,“我成年啦,”她的音量提高了一点。“我成年啦!我成年啦!”她向这寂静的黑夜大喊,又朝家的方向跑去。
优秀奖获得者:王艺霖
《逐渐远去》
高二8班王艺霖指导老师:王媛
(一)
我的外公是在年的农历初三去世的。享年八十岁,走的时候平静安详。
外公是我出生十几年来最亲近的男人。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母亲夜以继日地工作,来支撑这个失去顶梁柱的家庭;外婆则刻苦操劳与繁忙的家务与日常记账。于是我的童年是在外公的陪伴下度过的。因此何止是最亲近的男人?称为最亲近的人也不为过的吧!
然而就是这样的外公,在他去世后至今的两年间七百多个日夜中,我从未用什么特别的方式去纪念一二。甚至于在某年某月某日忽而忆起那个老头子时,我发现岁月长河的反复冲刷一点点地侵蚀了有关他的一切。他的面容亦如水墨般一点点晕染开,在我的心底模糊了印迹、我忽然就慌了,我害怕,我怕他永久地消失了,以至于某一日我珍重地捧起回忆时,发现,除却心疼几乎所剩无几。
于是我终于执起了笔。用残存的记忆努力地勾勒那逐渐远去的背影,渴望再绘一回那温暖的梦境。
(二)
自我能记事开始,生活中便从未少过外公的身影。那是个高高瘦瘦、留着稀疏的山羊须,头顶似被除草机铲去了一大片、只余下脑后和两边一块“凹”字形白发的老头。笑起来的时候五官揉皱,拥挤的皱纹簇成一朵朵苍老色调的菊花。
我在读幼儿园的时候,就是外公接送我。只短短百余步的距离,也不用过马路,外公却从未放开过我的手。走到门口,就拍拍我的背,让我进去。然后独自在门口站一会儿,看到我汇入五颜六色的儿童的海洋中后,才缓缓踱步离开,去江边散步,去看别人钓鱼。
等到下午五点时,外公便又准时来接我。回家的这百余步,是一天中最快活的时光,我总会拽着外公的袖子,眼巴巴地等他从他那米黄色的破旧西装裤的各个口袋中恍若变戏法似的向外掏各式各样的小吃——最多的是山楂,各种各样的山楂:山楂条、山楂片儿以及最最好吃的夹心山楂块。都是些小超市中最便宜的散装山楂零嘴,带着花花绿绿的包装,从各个口袋中探出头来。每次外公都只让我挑一两块,说饭前不能吃太多。我很严肃地向他保证:“我一定不会告诉外婆的,而且晚饭也一定不会吃不下的!”这时候外公就会立即摆出比我更严肃的表情,告诉我:“山楂是助消化的。你到饭前早就腹中空空,如果助消化的山楂吃多了,就会把胃给消化掉的!”这一理论深深震撼了当时尚且年幼的我,甚至有段时间舍弃了每日下午最快活的零食时光。后来虽明白此话不过哄幼儿之语,时至今日仍坚决不在饿的时候吃山楂。
约摸四岁左右我生了一场大病,为此还住过一段时间的院。后来又留了些后遗症,断断续续地发了许多次烧。加之幼儿记忆本就模糊,小时候发生的事在长大后便忘了个七七八八,许多故事还是大人们告诉我的。但唯独与外公的故事,以及我们二人每日的零食小会还有“连胃也会没了的”荒谬理论,是无比清晰明透的,独属于我的岁月珍宝。
(三)
外公是个很会讲故事的老头儿——至少在我看来。不过他的听众也仅我一个。
每周末不用上学时,我与外公便会雷打不动地出门散步。只要一出门,我便会央求外公给我讲一个故事。
外公的故事总是很长,且曲折回环的情节似山路十八弯,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又常常是不曾见过的曾经与未到达的远方,因此一个便能满足我。
记得最清的是一个有关大蛇的故事。讲的是抗战时期,新修的一条运资公路上,出现了一条史无前例,骇人听闻的大蛇,足有两三人高,长得没人知晓有多长。一队夜行运资小队经过公路时忽然撞上了一堵”墙”,不知来处,触感奇特。小队队长派了三个队员沿着“墙”走到尽头,看看这是什么东西。结果等到天明竟无人归来。剩余队员在天亮后看清所谓的“墙”之后,吓得肝胆俱裂。急忙赶回报告上级。之后便是又轰又炸又砍又打,终是打死了大蛇。用美国进口的金刚钻才钻开了蛇皮,把蛇肉分给了战士们吃。蛇肚子里还装了三副盔甲——那三个队员的。
这故事写来不过寥寥数笔,外公却可以将它描述得生动具体,让人身临其境。于是幼时的我总是对这些故事深信不疑。而最令人惊叹的魅力是:外公的故事总是在临近家门口或刚好回到时结束,长短精确得仿若量身定做。
后来我才知,这些故事都是外公现编的,自然是何时结局都行。
(四)
印象中的外公做事总是慢悠悠的,性格也是和蔼平缓。外婆那么火爆的性子,一天能冲他发三四回火,他也不见得如何生气。仍是慢条斯理地喝茶,用漫不经心的语言将外婆哄走。
但就是这样的外公,曾有一次被气得怒火滔天大发雷霆。
那还是我在读小学的时候。
彼时小区里有一个大秋千,可以容纳四五个人一同坐上去,用力踩踏板,秋千便可晃动起来。
那秋千是我最爱的去处。一日下午,我去秋千处时,那上面却已有两个大孩子了,他们用力踩着踏板,将秋千晃得老高,支柱与铁架都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看了一会,十分羡慕。于是怯怯上前:“我……我可以和你们一起玩吗?”他们露出了嘲弄的笑,回答:“好啊。”,却并未停下。我等了一会儿,他们仍未减速,我心中焦急,又问了一遍。他们却道:“你直接踏上来不就好了,还用减速吗?胆小鬼,爱玩不玩。”我一下被激着了,咬咬牙就踩了上去,却在那一瞬间他们陡然加速,重心失控,我一下站立不稳向下跌去,脚被向下跌去,脚被卡在了秋千与支柱铁架之间,他们荡一次我的脚便被蹍下一次,剧痛袭来,滔天的恐慌倾盆而下,我大哭大闹,他们却肆意地笑着不肯停下。我的脚仍无法抽出,游乐场周围的孩子及家长只是看戏般议论或走远,无人相助。一个人也没有。
刹那间,恐慌无以复加,所有的感官都被封闭,眼前的黑暗甚至漫过了脚踝处的剧痛。原来这就是无助。晴天霹雳般,一道愤怒的、苍老的、颤抖着的声音由远及近:“你们在干什么!”我在泪眼朦胧中寻找到了声源,外公大踏步地走来,他真正的愤怒第一次让我看到了他曾为军人的气势。瞬息之间我就瘫软了,所有原本绷紧了的弓弦般伸张到极致的情绪就这么化为乌有。我终于放心地仍由自己陷入真正昏迷的黑暗中,反正有外公在,我很安全。
等我再度醒来,肿了一天的脚踝已抹上了厚厚的药膏,我也听说了事情的过程与结局。原来,外公只是路过,听到一个孩子的哭声赶来看看,未料到是我。他又急又气,先是训斥了那两个大孩子,又去找了他们的家长,最后找到了管理处——把那个秋千拆了。
当然还有我。外公并未训斥,而是和我说了许多如一个真正的长辈教育后辈会说的话,神情与态度俱是极少见的严肃。最后,他说:“无论如何,绝对不可以拿你的生命与安全开玩笑!记住了吗?”“记住了。”“大点儿声!”“记——住——了!”
(五)
我上初中后,尤其是升初三后,日子便一日比一日繁忙。周一到周五要上课,假期与周末还有应付不完的作业与课外补习班。我再难如小时候那般,和外公耗去长长的一个下午散步听故事了。于是,在我一次次反复出入家门的零散时间里,外公就这么在不经意中变老了许多。他拿茶杯的手愈发地抖,步伐亦更加地无力缓慢,原本挺直的背脊也一点点弯了下去。偶尔瞥见他的背影,只觉那佝偻的模样不似他——太苍老太苍老了。
他的反应也愈发迟钝,曾经是漫不经心,如今却是真的听不见、反应不过来了。外公也似乎自己感觉到了无法抵挡的、迅速衰老下去的趋势,于是对身边的人与事愈发不舍与珍视。他常常在我房门口久久地看着屋中的我写作业,会在吃完饭后想找我聊聊天,会小心翼翼地塞给我一小块山楂。
现在思及那时的他,以及他的行为,我心中似堵了一大块棉花,梗在那儿,直酸涩得我几乎说不出话。他原本那么和蔼那么开朗的,那么爱说那么霸气的一个人,似乎忽然间就老去了。不是皮肤的愈加皱紧也不是眼睛的日益浑浊,而是那种珍视。仿若知道了什么,在小心翼翼地挽留着、珍视着还余下的一星半点。
我感到心痛。
那时的我呢?纠结于人际关系的处理,